5月6日,青島能源所紀委召開2016年第二次全體工作會議,會議由紀委書記呂雪峰主持,紀委副書記張瑞東及全體紀委委員參加了會議。
會議傳達了沈陽分院2016年紀檢監察干部研討班培訓內容,通報了沈陽分院2016年科研業務真實合法性審計結果,回顧了一季度紀監審重點工作進展,明確了研究所第二季度紀監審重要工作內容。
會上張瑞東詳細說明了分院組織的科研業務真實合法性審計工作中發現的不足,提出了下一步落實審計問題整改的工作思路,和在會議費、接待費、差旅費報銷等方面已經采取的整改措施。
呂雪峰書記要求:紀委委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發揮監督執紀問責的主體責任,要與業務部門配合,結合審計發現的問題,在規范管理、強化制度、完善流程等方面加強監督、把關。對于確定的工作重點要抓落實,結合審計問題的整改,在試劑耗材采購供應商認定等方面開展管理制度和流程運行有效性的穿梭檢查,監審室和相關的紀委委員按照分工組織實施。下一步在研究生招生等工作中,相關的紀委委員也要多參與,發揮監督的作用。會上,委員還對第二季度工作重點進行了研討。